放贷机构拒了一个人,然后给出一条绕过去的路:找一位共同签署人(cosigner)来。这个词听上去像个推荐人,一个出面说你还得起钱的人。那并不是这个签名的作用,而这中间的差别很贵。

放贷机构要一个共同签署人的时候,它买到的是什么

共同签署人是第二个欠下整笔贷款的人。不是借款人漏掉的那一部分。是全部,从签字那天起。放贷机构拿到的不是一个备用方案。它拿到的是第二个可以起诉的名字。

联邦监管机构把这件事写成了白纸黑字。受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简称 FTC)《信贷行为规则》(Credit Practices Rule)约束的放贷机构,必须在签字之前单独给共同签署人一页纸,措辞由规则固定。上面写着:如果借款人不还,你可能要付到全部债务,外加滞纳金和催收成本。然后是这一句:“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你追收这笔债务,无需先向借款人追收。”

这里没有先后顺序。第一期没还上,放贷机构就可以直接从你这里下手,而且往往真的会,因为你才是那个有稳定收入可以被扣发的人。

不是每一家放贷机构都必须给你那页纸。银行和信用社的监管机构在 2016 年废止了各自对应的规则,而房贷从来就不在这条规则的范围内。给没给都一样,你承担的责任完全相同,因为责任来自合同,不是来自那份告知。

共同签署人、共同借款人和授权用户是三回事

共同借款人(co-borrower),也叫联名申请人,既分担这笔债务,也分享这笔债务买下的东西。两个人的名字都在贷款合同上,也都在车辆产权证或者房产契据上。任何一方都可能因为全部欠款被起诉,任何一方也都是这个东西的所有人。

共同签署人分担债务,却什么都不拥有。你的名字在借据上,不在产权证上。如果你替表亲的车贷做了共同签署,他不还了,你欠着这笔余额,却不能把车卖掉来抵。那辆车不是你的。

信用卡上的授权用户(authorized user)差不多是反过来的。他们可以用这个账户消费,对发卡行不欠任何钱,而账户的历史记录通常照样会落到他们的信用档案上。这就是为什么把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加到卡上是个小忙,而替一笔 $30,000 的贷款做共同签署不是。

这笔贷款会作为你的贷款进你的信用报告

这笔贷款会出现在每一个有还款义务的人的信用报告上,并用一个代码标明各人的角色。你报告上显示的余额是全部余额,不是一半,还款记录也算你的。

这是双向的。好几年按时还款,既在给借款人的档案加分,也在给你的加分。一笔逾期 30 天的还款,会同时在两个人的档案上被记成逾期,而根据《公平信用报告法》(Fair Credit Reporting Act),大多数负面记录可以保留七年。多数共同签署人是在分数掉下来、或者催收员打来电话的时候才知道出了事。

等你自己要借钱的时候,它会起什么作用

放贷机构看的是债务收入比(debt to income,简称 DTI):你每月的债务还款总额,除以你每月的税前收入。共同签署的那笔月供要全额计入,因为你在法律上就是有义务还它的人。

假设你替一笔 $28,000 的车贷做了共同签署,利率 7%,期限六年。月供大约 $477。三年之后,你的税前月收入是 $5,000,每月还 $400 的学生贷款和信用卡,还想要一笔 $1,600 的房贷月供。不算那辆共同签署的车,你的 DTI 是 40%;算上它,是 49.5%。你自己的开销一分没变,位置却从宽裕滑到了临界。

有一条出路,但比看上去窄。房利美(Fannie Mae)的规则塑造了美国相当大一部分房贷。如果最近 12 个月一直是别人在按时还这笔款,而且你能拿出那个人的已兑付支票或者银行流水,放贷机构可以把这笔共同签署的月供从你的比率里剔除。

共同签署人解除条款是存在的,但很少真的用上

私人学生贷款会宣传共同签署人解除(cosigner release),条款一般都是同一个套路。借款人先连续按时还款若干期,常见的是 12 到 48 期。然后借款人提出申请,并且必须以自己一个人的资质通过审核。最后这一步就是陷阱。一个人如果能单独通过审核,当初就不需要共同签署人了。

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onsumer Financial Protection Bureau,简称 CFPB)在 2015 年报告说,90% 的解除申请被拒,并且点出了原因。贷款服务机构不会告诉借款人什么时候够资格了。申请只在很窄的窗口期内受理。一次延期还款(forbearance)就可能把连续还款的计数清零。

大多数车贷和个人贷款根本没有解除条款。这种情况下的出口是再融资:借款人以自己一个人的名义办一笔新贷款,把旧的还掉。还是同一个坎。把车卖掉、把贷款结清,是大家常常忘掉的那个选项。

私人学生贷款还多一条规则。对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当天或者之后发放的贷款,《诚实借贷法》(Truth in Lending Act)禁止放贷机构仅仅因为共同签署人去世或者申请破产就宣布贷款违约,并且要求在学生借款人去世时解除共同签署人的责任。更早的私人贷款没有这项保护。

在签字之前拿到知情权,不是签完再说

下面这些都要在签字之前提出来,趁你还能说不。

  • 你自己的账户登录权限,或者一份书面承诺,保证对账单也会寄给你一份。很多贷款服务机构在默认情况下什么都不给共同签署人。

  • 把还款到期提醒和还款到账提醒都打开,发到你的手机上,而不是只发给借款人。

  • 从借款人的支票账户里走自动扣款,这样漏还一期就必须是真出了问题,而不是忘了日子。

  • 把你自己的信用报告当作最后一道防线。长期有效的权利是每 12 个月在 AnnualCreditReport.com 从每家信用局各免费拉一份,而近几年拉取的频率还更高,所以在给谁付钱之前先去这个网站看看。共同签署的那个账户连同它的历史记录都会显示在上面。

有一个测试就能定夺。如果借款人明天就不还了,你能不能在不毁掉自己这一年的前提下,把全部余额扛下来?如果答案是不能,那你就不是在为谁作保。你是在背一笔自己承担不起的债,而抵押品是这段关系。

如果开口求人的是你

你要的不是一张信任票。你是在请一个人把你的全部欠款背到他的信用报告上,把你的月供算进他自己的借款能力里,并且在事情变糟的时候接受一场官司。

有两件事能让这个请求小一点。一是少借:他们冒的风险,就是你签下的那个数字。二是不用人家开口,主动把上面那些权限交出去:把登录信息给他们,从你自己的账户走自动扣款,并且告诉他们每月哪一天扣。

如果这笔贷款有共同签署人解除条款,就在签字当天把确切条件要成书面的,向贷款服务机构要,不要看营销页面。读的时候盯着“连续”这个词。问清楚什么会让计数重新归零,其中包括延期还款,以及到时候你要拿出什么样的收入证明。然后在日历上给自己设一个提醒,定在你够资格的那个月,因为不会有人打电话来告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