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上教师、护士或者市政雇员的第一天,会拿到一份福利材料。里面有一张退休计划的表格,上面的数字不是 401(k)。可能写着 403(b),可能写着 457(b),也可能两个都给你。下面说清楚这两样各是什么,403(b) 在哪里藏着 401(k) 没有的成本,以及为什么两个都能拿到是一件实打实值钱的事。
谁能拿到哪一种
403(b) 来自公立学校、大专院校、教会,以及依据税法第 501(c)(3) 条免税的慈善机构。常见的持有人是教师、大学教授、非营利医院的护士,还有非营利机构的员工。
457(b) 来自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另有一个适用范围更窄的版本,来自那些同样免税的非营利机构。市政府员工、县里的雇员、警察、消防员,以及很多学区的教职工,都可能拿到。
不少公共部门的雇主两种都提供。持有其中任一计划的人,很多同时还有一份养老金(pension),所以这个账户是在养老金之上再加一层,不是替代它。
403(b) 就是历史不同的 401(k)
从运作机制上看,这两样几乎是双胞胎。钱在你见到之前就从工资里扣走,可以是税前的钱,也可以是罗斯(Roth)型的税后钱。账户里买什么由你自己选。59½ 岁之前取钱,一般要交所得税再加 10% 的罚金。雇主可能会给你雇主匹配(employer match),不过公共部门的计划这么做的比私营部门少。
每年的缴款上限和 401(k) 用的是同一个。你在同一年里往 403(b) 和 401(k) 各放的钱,共用这一个额度。美国国税局(IRS)大多数年份都会重设它,所以要查当年的数字,别信一个旧的。
有一项额外的功能值得你开口问一句。如果你在学校、医院、卫生或福利机构、教会累计服务满 15 年,你的计划可能允许你在正常上限之上再做一笔追补缴款(catch-up contribution)。这要计划本身提供,算法也很绕,所以直接问你们的福利部门有没有这一条。
403(b) 的投资选单为什么常常很贵
有几十年时间,403(b) 被叫作税收庇护年金(tax sheltered annuity),今天的法律条文里还留着这个痕迹。403(b) 能装的东西不多:要么是保险公司卖的年金合同,要么是一个持有共同基金的托管账户,除此之外没多少别的。在这个计划存在的大部分年头里,年金一直占主导,很多学区的计划到今天还是靠年金在跑。
年金合同常常带着退保费用(surrender charge)。你太早把钱从合同里取出来,就要按取出金额的一个百分比付费。这个百分比每年往下降,直到归零,而这张时间表可以拖上好几年。
更大的问题是选单由谁来定。公立学校的 403(b) 计划一般不受 ERISA(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约束,而这部联邦法律正是给私营部门退休计划套上受托责任的那一部。很多学区的做法是,只要供应商签个协议,就可以向员工推销。结果可能是十几家供应商同时进场,却没有任何人替你去谈条件。大公司的 401(k) 拿得到机构价,因为雇主是一次替上千人采购。一位在休息室里挑供应商的老师,买的是零售价,而费用上一点小差距,复利之后就是大差距。
选供应商之前该问的几个问题
这个计划允许哪些供应商,能给我一份名单吗?
这是持有共同基金的托管账户,还是一份年金合同?
如果是年金,退保费用的时间表有多长?
费用率是多少,除了它之外还压着哪些费用?
我的雇主会不会缴钱进来,我要做什么才能拿到?
457(b) 那条没人想得到的规则
政府类的 457(b) 有一个别的职场退休计划都没有的特点。按税法它不算合格退休计划,而 10% 的提前取款罚金只适用于合格计划和 IRA(个人退休账户)。所以只要你和这份工作脱离了雇佣关系,取钱就不看年龄,罚金不适用。42 岁离职,43 岁取钱,没有罚金。每一块钱照样要交普通所得税,这一部分从来不会变。
对打算在 59½ 岁之前停止工作的人来说,这是一件真正好用的工具,也是把账户合并之前值得多想一想的理由。它有两条边界。你从 401(k)、403(b) 或 IRA 转进 457(b) 的钱,仍然按它原来的罚金规则走。另外,把 457(b) 的余额转存进 IRA,等于把这项豁免交了回去,因为钱进了 IRA 就按 IRA 的规则办。
真正值钱的是两个都拿到
如果你的雇主同时提供 403(b) 和政府类的 457(b),这两个缴款上限是分开算的。国税局说得很直白:457(b) 的上限“不与你缴入 403(b) 或其他计划的递延额合并计算”。
同一年里,你可以往两个账户各缴满全年上限。这大致等于把你能用的税收优惠空间翻了一倍,而私营部门只有一个 401(k) 的人做不到这件事。绝大多数公职人员从来没发现有这回事。
没有谁规定你必须把两个都填满。如果只有其中一个带雇主缴款,那个就是附带了保证回报的账户,关于雇主匹配的那篇文章讲过这个道理。除此之外,第二个计划提供的就只是更多空间而已。
非政府类的 457(b) 完全是另一回事
如果你的雇主是非营利机构而不是政府,它的 457(b) 是一件顶着同一个名字的另一种产品。
法律把这类计划限定给一小撮管理层或者高薪雇员。多数员工根本不会被提供。而且这笔钱并不是以信托方式替你持有的。资产在法律上仍然归雇主所有,一旦它破产,这些钱照样要拿去应付它的普通债权人。政府类的 457(b) 必须把你的钱放进信托,非营利类的则被禁止这么做。
你离职时不能把余额转进 IRA,也没有 50 岁的追补缴款。把工资递延进这样一个计划,某种程度上是在赌你的雇主到该付钱的时候还没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