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几个月前停了一张信用卡的还款。现在有个你从没听说过的公司在打电话,报出来的欠款数字还比你记得的更大。这篇讲清楚这笔债务经历了什么、现在归谁所有,以及有哪些规则在保护你。

冲销到底是什么意思

冲销(charge-off)是一个会计上的决定,不是把债一笔勾销。当你欠得足够久,银行监管规则会要求放贷方把你的余额从账面上挪走,记成一笔损失。信用卡和其他循环授信在逾期 180 天时冲销,像车贷这样有固定期限的贷款则是 120 天。

这些都不会抹掉你欠的钱。全额欠款照样在,你照样可能被起诉,法院也照样可以下令扣发你的工资。

冲销之后,放贷方要么继续自己追,要么雇一家催收机构,要么干脆把这个账户卖掉。

债权人、催收机构和债务买家

如果还是原来的放贷方以自己的名义在收,那你面对的是债权人(creditor)。催收机构(collection agency)通常按提成做事,收回来多少抽走一部分,而债务本身仍然归放贷方所有。

债务买家(debt buyer)是另一回事。它把你的账户整个买了下来,价格常常只有面值的百分之几,你付的每一分钱都进它自己的口袋。这意味着两件事。它有空间以远低于票面金额的数字和解,而且它当初拿到账户时往往只附了很薄的一叠材料,所以逼它拿出证据来证明这笔债,值得你花这个时间。

这一块最主要的联邦法律是《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Fair Debt Collection Practices Act,简称 FDCPA)。它管的是替别人收账的催收机构和债务买家。以自己名义催收的原始债权人,一般不在它的管辖范围里。有些州的法律确实能管到原始债权人,所以去你所在州的州总检察长(state attorney general)网站上查一查。

债务验证通知,和你的 30 天

受 FDCPA 管的催收方必须给你一份书面的验证信息(validation information),要么在第一次联系你的时候给,要么在那之后五天内寄到。这份通知上要写明催收方是谁、现在的债权人是谁、最初的债权人又是谁,并且把金额一项一项拆开:某个指定日期上的余额,加上那之后产生的利息、费用、你已经付过的款和各项抵扣。

上面还会印着你的验证期在哪一天结束。这个期限是从你收到通知那天起算 30 天,不是从催收方寄出那天起算。在这个日期之前用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催收方就必须停止催收,直到它把核实材料寄给你为止。

有两点大家常常搞错。这 30 天不是付款的最后期限。让它过去,也不等于你承认了这笔债是你的,因为法律禁止法院把沉默解读成承认。你失去的只是那个自动暂停,而当金额看起来不对的时候,它是你最好用的工具。

提异议要用能证明送达的方式,并且自己留一份底。另外,催收方在联系你之前,不能先把这笔债报给信用局(credit bureau)。所以一条既没来信也没来电就冒出来的催收记录,光凭这一条就值得去争。

催收方不许做的事

FDCPA 和它配套的规则手册 F 条例(Regulation F)划了几条硬线。催收方不得:

  • 按你所在地的时间,在早上 8 点之前或者晚上 9 点之后给你打电话。

  • 在已经知道你雇主不允许的情况下,继续往你单位打电话。

  • 在已经知道有律师在处理这笔债的情况下,还直接联系你。

  • 就同一笔债务,在七天内打超过七通电话,或者在跟你谈过这笔债之后的七天内又打过来。

  • 跟你的家人、邻居或者上司谈论你的债务。

  • 威胁要逮捕你,或者威胁采取任何它在法律上根本做不到的手段。

  • 谎报你欠了多少,或者冒充律师、信用局或者政府机构。

你还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催收方不要再联系你,它就必须停下来。这能让电话安静下来,但对债务本身没有任何影响,而且它可能反过来把催收方推向直接起诉那条路。

催收方违反了这些规定,就去向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onsumer Financial Protection Bureau,简称 CFPB)和你所在州的州总检察长投诉。你也可以在违规行为发生后的一年之内起诉索赔。

诉讼时效,以及那笔会让它重新开始的还款

诉讼时效(statute of limitations)是债权人就一笔债务把你告上法庭的时间窗口。大多数州定在三到六年之间,也有一些更长。具体是多少年,取决于你所在的州和债务的种类,所以自己去查,别听催收方的。

这个钟从哪天开始走,各州也不一样,通常是从你最后一次还款那天,或者第一次漏还那天算起。走完之后这笔债就超过了诉讼时效,但这并不等于它消失了。催收方照样可以开口要你还,也照样可以在信用报告规则允许的期限内继续上报。

催收方不能做的,是就一笔超过时效的债务起诉你,或者威胁要起诉你。F 条例把这两样都禁了,哪怕催收方并不知道这笔债已经太老。

陷阱在这里。在很多州,你对一笔老债付了一部分钱,或者用书面形式承认了它,这个钟就会从零重新开始走。一个六年前的账户,你出于好意付了 $20,就可能给催收方送上好几年全新的起诉时间。在为一笔很老的债付出任何钱之前,先查清楚你所在州的规则。

如果你收到了法院送达的诉状,千万不要不理。超过时效是一项抗辩理由,但你得到场把它提出来才算数。缺席开庭,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而那扇门后面就是扣发工资。

一条催收记录在信用报告上长什么样

一笔没还的债经常会出现两次:一次是原始债权人那个被冲销的账户,一次是催收方自己的账户,两条都记在还款历史里。

一条催收记录可以保留七年,而这七年是从你第一次漏还、并且再也没有补上的那笔款之后 180 天开始算的。也就是说,从出问题的那一刻起,大约是七年半。

这个起算日属于原始账户。债务被卖掉不会重置它,你把钱还清也不会。还清也不会让这条记录消失,只是把状态改成已付清。如果某个催收方报了一个更晚的起算日,那是在非法地给账户重新计龄,所以自己去核对报告上的日期。

还清能不能把你的信用分数拉上来,取决于放贷方调的是哪个评分模型。较新的几个,包括 FICO 9 和 VantageScore 4.0,会在一条催收记录付清之后直接忽略它。FICO 8 更老,但仍然被广泛使用,它不会。不过对于任何会亲自去读报告的人,比如房东或者房贷审核员,还清是有用的,而且它彻底了结了被起诉的风险。

付款换删除,以及哪些东西必须落在纸上

付款换删除(pay for delete)是一种交换条件:你把钱付了,催收方就从你的信用报告上把它那条记录删掉,而不是标一个已付清。

没有哪条联邦法律禁止你开这个口,也没有哪条法律强制催收方必须一直上报一个账户。但同样没有任何东西逼它答应,拒绝的也不少。信用局要求给它们供数据的公司报得准确、报得完整,把一个真实存在的账户抹掉与此相悖,所以大机构往往按公司政策拒绝。手上握着便宜老账户的小型债务买家,是最可能点头的。

就算答应了,也只是一半。催收方只能删掉自己那一条。原始债权人那条冲销记录来自另一家公司、是另外一行,它会留下。

如果你要谈,先把措辞谈定,再谈钱。把协议落成书面的,写清楚是哪个账户、金额是多少,以及催收方到底会上报什么或者删掉什么。电话里的承诺,在你的钱到账之后就一文不值了。状态那几个字也要盯住:以低于全额的金额和解,在一个用眼睛读报告的人看来,比全额付清要难看。